保监会今天向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印发《保险业内因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公安部门工作暂行办法》(全称《办法》),拒绝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处理非法集资的方针和政策,作好保险业内因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预警和公安部门工作,并创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保险业内因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是指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因涉嫌专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因涉嫌以保险名义专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
根据《办法》,保监会、保监局、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疏堵举、预防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保险业内因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公安部门工作机制。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应该强化对分支机构的业务管理和指导,不得利用积极开展保险业务专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不得为非法集资活动获取保险确保和其他便捷,要紧密注目行业内外以保险名义专门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不道德,避免非法集资的风险传送到保险行业中。
根据《办法》,保监局应该按月向保监会上报《行业因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统计表》,按季度向保监会上报保险业内因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情况分析和处理工作情况,在年终向保监会上报全年汇总情况。对于再次发生的保险业内因涉嫌非法集资的根本性或者典型案件,保监局应该在案发后24小时内上报保监会,尤其最重要的应该立刻上报。保监会在汇总保监局和保监会机关掌控的涉及情况后,不应分别在月后、季后、年后15个工作日内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展开上报。对于再次发生的保险业内因涉嫌非法集资的根本性或者典型案件,保监会不应在案发后48小时内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尤其最重要的应立即上报。
2007年年初,国务院批准后正式成立了由银监会联合、保监会等十多个部门构成的处理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管理处理非法集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实行对非法集资的齐抓共管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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