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雯/漫画保险公司业务员汪涛的同事广泛体现,汪涛为人老实,工作勤恳,归属于“能干”类员工。然而,正是这个“老实人”干出的事儿却在保险公司内部引起了一场“地震”。
2013年2月,河南省驻马店市一家保险公司报案称之为,公司保险业务员汪涛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之后,采行捏造赔偿信息、假造赔偿资料的手段,将公司理赔款占为己有。近日,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宣判,法院以职务侵占罪被判汪涛有期徒刑六年,处以充公个人财产10万元。“老实人”屡次“借尸骗保”今年29岁的汪涛,系由驻马店市驿城区人,2009年与保险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主要负责管理保险理赔调查和法院工作。
2011年3月10日,张强国的儿子张键因交通事故丧生。同年3月29日,张强国到代理保险业务的乡邮政所为张键出售了一份保险,缴纳保险费2.1万元。因当时张强国并未将儿子已去世的情况告诉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为他填上了投保人为张键的保险单。
2012年4月27日,汪涛到张强国家核实张键车祸丧生的情况时,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要回头,而后掩饰被保险人张键因交通事故丧生的真实情况,通过假造证明材料和虚构受益人,以张键因建筑事故车祸丧生为由向保险公司申请人理赔款8.8万余元,现实受益人张强国只取得理赔款2.2万余元,剩下6.6万余元被汪涛占为己有。第一次小试牛刀后,汪涛任性一起,他再度将黑手伸展保险理赔款。2010年,王静在乡邮政所为其子李小真办理一份保险。
2010年9月,李小真因患尿毒症去世。2012年5月17日,汪涛通过县邮政局保险部获知李小真因患尿毒症去世后,通过假造证明材料和虚构受益人,以李小真归属于建筑事故车祸丧生的名义申请人理赔款6万余元,现实受益人王静实际取得1.6万余元理赔款,剩下的4.6万余元被汪涛占为己有。活人也出了“借死骗保”的对象除“借尸骗保”之外,汪涛又玩起了“借活人骗保”的手法,只不过,这次是自己的养父汪令公。2011年8月31日,汪涛在其养父汪令公从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汪令公的名义在自己供职的保险公司为养父办理了一份保险,保险费为1.7万元。
同年11月24日,汪涛在汪令公同在的情况下,通过假造证明材料,以汪令公遇单方交通肇事丧生的名义向公司申请人赔偿7万余元,汪涛将该款南流由其掌控的户取名为“杨晓旭”的银行卡上,扣减保险费,剩下5.4万余元被占为己有。从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汪涛利用职务之之后,掩饰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通过假造证明材料和虚构受益人的手段,以车祸丧生为由向其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人赔偿4倍保额理赔款,除按实际保额将理赔金缴纳现实受益人外,余款被其占为己有。
汪涛使用上述手段,先后作案10起,共计强占保险公司钱款52万余元。公司内部监管缺位致案发汪涛用此方法为什么屡试不爽呢?据汪涛交代,保险公司人员主要有内勤、外勤两部分,外勤负责管理促销保险,又称买保险,内勤负责管理赔偿调查和法院,调查是核实投保客户经常出现的人身车祸、疾病、医疗等情况否有误,法院是让客户获取赔偿申请,然后并转转交省分公司,分公司经审查后将辨赔款通过账户缴纳给客户。他自2009年7月仍然负责管理赔偿调查和法院,所法院的张键、李小真等10起投保人按照长时间程序,不应是未予赔偿或只支付本金,但如改为车祸丧生则可按4倍保险额展开赔偿金。
这样做到,既提升了客户对他的信任度,也不断扩大了业绩,还能获得剩下的理赔款。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修建讲解说道,只不过汪涛的作案手段很非常简单,之所以需要揭穿,主要是保险公司内部监管出有了问题。
一方面,公司规定没被继续执行,按照公司的规定,每起赔偿案件要由两名工作人员一起展开调查核实,但实质上汪涛一人包揽了。另外,公司应以拒绝存留材料原件文档,但本案中汪涛假造的材料都是复印件,未引发特别注意。此外,内部核查机制没确实发挥作用,比如汪涛假造的部分受益人显然就不不存在,网际网路查找一下就能找到问题,但没想到就成功破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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