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该不该加倍赔偿金消费者?财信网(记者 陈文)日前,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刊出了《存款逆保险三年才知悉 太平洋人寿保险还在玩“忽悠”》一文,报导了东莞侯先生滋扰“存单逆保单”一事。文章新闻报导后,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第一时间作出对此,回应将大力与滋扰人交流协商,彻底解决此事。
侯先生2011年到邮储银行赚钱时,在工作人员误导下,买了太平洋人寿的 “白福宝两全保险 (收益型)”,却以为自己卖的是理财产品,并附赠保险。三年后,在朋友警告下才找到真凶。侯先生为此向本报滋扰,拒绝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赔偿金涉及损失。10月24日,滋扰新闻报导后,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向本报发去交流函,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就交流函中所牵涉到的问题与滋扰人侯先生展开了核实回应。
太平洋人寿回应:“该份保单是由邮储银行财经经理销售,据向银行理解,销售人员在销售时候,有具体向客户解释此份保险是收益型保险。”侯先生早已问:“销售人员当时对我促销的是理财产品,并说这是附赠的保险。我到银行明明是去赚钱的,怎么有可能强迫变为买保险呢?既然现在各执一词,唯一的办法是调取我去银行赚钱时的涉及视频录音。只不过我之前早已向银行拒绝过,但银行说道时间过于宽,没表示同意。
”太平洋人寿认为,“在2011年10月26日,客户因应我司电话中心已完成新的健会晤,会晤中客户回应对保单条款、缴付规则、犹豫期及退守规则、收益的不确定性皆已理解。”侯先生说道,“我显然收到会晤电话,但我指出这是附赠我的保险,和我卖的理财产品是两回事。哪里想起显然没所谓的理财产品。”侯先生滋扰时称,“3万三年收益居然只有187元。
”回应,太平洋人寿对此:“根据我司系统查找,客户一份保单年缴已交15000元,3年收益380.1元,存活金559.89元。另一份保单已交15000元,3年收益381.43元,存活金559.89元。
”侯先生闻之回应车祸,“我是8月底去坎账户的,当时里面显然就只有187元的收益。”他细心回忆起了一下,又说道,“有可能是有个时间差,我的保单是当年10月23日卖的,正好到今年10月23日是剩3年,大约就是这两天刚刚把收益碰到我账户了。
”最关键的是,太平洋人寿认为,“我司表示同意交还客户3万元保险费,并按照银行利息归还其保险费利息,但是客户不表示同意。”侯先生兴奋地说道,“我去调停的时候,从没人对我说道除了本金,还不愿弃利息。
如果他们当时态度好一点,并且答允弃利息,我有可能就会滋扰了。我们老百姓一般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没那么多精力时间去和保险公司打拉锯战。就是因为他们态度很差,我一气之下才决意一定要讨伐个众说纷纭。”记者将侯先生的意见反馈给太平洋人寿,该公司涉及负责人回应:“我们不会呼吁东莞子公司邀滋扰人,双方椅子来平心静气地协商,谋求尽早彻底解决此事。
”10月28日,侯先生再度联系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太平洋人寿给我来电话了,回答我的表达意见是什么,我说道我的拒绝就是报导里提及的:给我的损失不予三倍赔偿金。他们回应要更进一步协商。
”双方协商的结果如何?本报将之后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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